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宁夏局举办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规范专题讲座

稿件来源:政策法规处(科技装备处) 发布时间: 2024-11-25 11:20

  为强化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和重大灾害超前治理,推动全区矿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11月21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宁夏局举办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规范专题讲座,邀请中煤科工集团煤炭科学技术研究院安全分院地灾中心主任、普查规范修订专家组成员牟义同志专题授课,宣传解读《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规范》。

  专家围绕隐蔽致灾因素的内涵、普查范围、普查内容、流程、手段、普查工作量、普查程度及普查成果等几个方面对规范进行了解读,重点对采空区、地质构造、水源及通道等重要致灾因素进行了逐条解读,并结合已开展的隐蔽致灾因素督导检查、排查等工作,对照新规范分析了宁夏地区矿山隐蔽致灾因素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针对性的建议及改进措施。讲座系统全面、重点突出,既有理论高度,又紧密结合宁夏矿山实际,具有很强的理论性、针对性和指导性。

  会议指出,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是矿山安全生产的最前端、最基础的工作,是提高重大风险管控和重大灾害防治精准性、有效性的重要手段,当前宁夏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取得了一定进展,但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是常态化工作,必须持之以恒、久久为功。

  会议要求,深入开展《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规范》学习宣贯,熟悉和掌握普查工作范围、流程、方法和技术手段,对标对表《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规范》查找自身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存在的短板和漏洞,明确普查工作的改进方向,确保《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规范》落实落地。要健全完善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制度、机构,配齐管理技术人员,坚持全面普查、周期实施、分区施策、常态补充的原则开展普查工作。加强普查成果分析与应用,分析矿山存在的灾害风险,制定风险管控措施和灾害治理方案,实施源头治理。加强对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的监管监察,将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情况纳入执法检查的必查内容,对照普查治理报告开展针对性执法。

  讲座采取“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宁夏局机关各处室及直属事业单位人员,以及自治区,市、县(区)各级矿山安全监管部门,矿山上级企业及所属矿山相关人员近200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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